認劫表行 兩內地漢囚8年
【明報專訊】兩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前年與同黨搶劫銅鑼灣一間表行,掠去總值逾76萬元的二手名表。兩名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各判囚8年。辯方求情稱被告為掙快錢犯案,法官杜麗冰表示經濟問題並非藉口,被告專程從內地來港犯案,並持刀和氣槍行劫,明顯有預謀,屬加刑因素。
持刀氣槍劫值逾76萬名表
兩名被告依次為菜販李富超(25歲)和報稱無業的李健良(26歲),均為內地人。控方案情指出,2019年12月22日下午6時,銅鑼灣廣場一間表行傳出巨響,保安發現有人敲碎表行櫥窗,次被告亮刀警告保安不要走近。不久,表行東主發現次被告展示槍狀物體指嚇,首被告與另一同黨趁機逃走。3名匪徒離開後,東主發現失去總值逾76萬元的12隻二手名表,遂報警。
警方到場發現疑似匪徒遺下的刀、槌及氣槍,另在後巷起回3隻手表。兩名被告其後被捕,警方在首被告下榻的賓館起回兩隻手表。首被告在警誡會面中承認經同鄉「阿嘉」介紹由廣州來港犯案,對方承諾給5000元報酬及攤分所有得益。首被告又透露,他們原本搶去12隻手表,在後巷意外跌下其中3隻。
【案件編號:HCCC 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