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吳靄儀定罪 大律師公會展調查
【明報專訊】7名民主派人士前年參與「8.18流水式集會」,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當中包括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大律師吳靄儀。大律師公會正就此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轉交紀律審裁團處理,倘裁定行為失當成立,可判罰款以至「釘牌」。本報向大律師公會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主席夏博義稱紀律程序需保密。
執委稱屬恆常程序 決定需否轉紀審團
有大律師公會執委向本報解釋,任何大律師若遭刑事定罪,公會調查屬恆常程序,加上今次有接到投訴,遂展開調查,要視乎性質才決定是否轉交紀律審裁團研訊。該人稱兩人所涉的是公眾秩序案件,但以往會由紀律審裁團處理的案件,性質主要是風化案、欺詐客戶金錢等。
據公會網頁,紀律審裁團由終院首席法官委任,若被裁定專業失當,有權頒布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現時審裁團召集人為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副召集人為資深大律師何沛謙。
網媒HKFP引述公會稱,執委會關注兩人定罪,正進行調查,在有結論前不會披露細節。李柱銘向HKFP表示不回應。本報曾向吳靄儀查詢,她稱應向公會查詢,作為當事人不應評論。
翻查資料,大律師遭「釘牌」有先例,大律師馬浩輝2010年因偷胸圍被裁定盜竊罪成,其後紀律審裁組裁定他行為失當,吊銷其執業資格30個月。前大律師黃桂生以假遺囑承辦已故演員區樹湛的遺產、盜取其戶口1.54萬元,2013年被裁定行使虛假文書等9罪成立;審裁組裁定行為失當成立,取消其執業資格。
流水式集會同案被告、本身為律師的民主黨何俊仁亦被判囚12個月、緩刑兩年。早前有建制團體曾示威要求將他「釘牌」,律師會回覆本報查詢稱,如發現律師有專業操守不當行為,或接獲相關投訴,會按處理投訴的既定程序調查,如有需要會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作紀律聆訊;由於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保密,不會評論個別律師。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