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解構:法律界30團體選民 逾14關中資人大建制等 原7400人有票投 彭韻僖:新名單延伸合資格執業者外
【明報專訊】編按:中央修改選舉委員會組別,各界別的選委組成有大幅變動,本報未來幾日會拆解不同界別選委組成。
新制下,原為個人票的界別被團體票取代,其中「泛民票倉」之一的法律界,原有逾7400人合資格投票選出30席選委;如今30席當中,一半毋須選舉,餘下15席雖說是選舉產生,但選民是30個法律團體,不少具建制及內地色彩,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最少有4個由國家或中資機構在港成立,逾10個團體與人大、政協、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有關,包括何君堯、陳曼琪及馬恩國等。
選委會改制下設1500議席,分5界別,「第二界別」中的法律界維持有30席,但組成方式大變;法律界選委會選民基礎,由律師、大律師一人一票,改為團體票。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回應稱,法律界別團體選民名單明顯地延伸至合資格法律執業者以外,需進一步討論設計能否提升代表性。
香港和解中心800會員:來自醫護工商社福界等
本報根據新選民名單,發現除了律師及大律師團體外,亦包括多個仲裁、調解相關的團體,其中「香港和解中心」稱,其800名會員來自不同界別,如醫護界、教育界、社福界、工商界、建築工程界等,其理事會會長羅偉雄亦非法律界人士。
2016年的選委選舉,民主派在法律界全取30席,當時界別有6700多名登記選民(最新是7400多人)。新制下,法律界30席中,6席「當然委員」由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委員出任,包括副主任譚惠珠、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等;另外9席由中國法學會香港理事「協商提名」產生,該學會是中共領導的法學及法律界團體,現任會長正是上月介紹修改本港選舉制度的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其網頁未有顯示香港理事名單。據報道,2013年有13名香港法律界代表獲選港區理事,包括現任律政司長鄭若驊、行會成員廖長江、陳弘毅、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等。
「協商提名」9席 中國法學會網頁未見港理事名單
餘下15席選委經選舉產生,可投票的包括30個法律界團體(見表)。原本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的會員均可投票,現兩會各只有一票。其餘28個團體,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最少有4個由國家或中資機構在港成立,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本身是由中國貿促會設立,其「香港仲裁中心」則是應港府要求,由中央政府支持,2012年在港設立。
最少兩團體與鄭若驊有關
另外,最少有兩個團體與鄭若驊有關,例如她同時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榮譽主席、「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創會成員。她上任律政司長後,政府曾向「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撥款1.5億元,支持中心籌建網上爭議解決和促成交易的平台。
明報記者
(新選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