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窺子呈分成績 教局主任不認罪 辯方稱工作上可接觸 上司指沒權限
【明報專訊】教育局教育主任涉於2016至2017年間,先後10次取用教育局「教育資訊系統」內的「中一學位分配系統」電腦數據庫,以窺看其子的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申請的相關校內成績,被告否認10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辯方爭議被告日常工作可接觸該限閱資料,控方則爭議不屬其職責範圍。被告時任上司供稱,在中一派位方面,被告僅負責處理遲來申請者的學位分配,登入系統查閱涉案資料涉及利益衝突,屬違反守則。
被告彭偉傑(57歲)否認於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8日,取用教育局名為「教育資訊系統」並載有「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的電腦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家中電腦記有涉案資料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於2014年10月21日至2018年1月16日隸屬學位分配組,先後擔任署理教育主任及教育主任。他於2016年8月向教育局申報,就讀藍田一小學的兒子為2015至2017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申請人。該小學會將學生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下學期的成績呈遞教育局,被告於涉案時先後10次登入「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取用共128名學生的成績等資料,其中4次不包括兒子的紀錄,被告及後被發現家中電腦試算表記錄荅A案資料。
承認事實又稱,學校根據學生的總成績排序,校方估計首42名學生屬第一組別,43至52名則屬第一至二組別,被告的兒子排名43。
上司:只負責中一分配 毋須查小學
被告時任上司、教育局學位分配組高級教育主任雷海明供稱,被告雖負責管理「學生資料管理系統」、收集學生的資料,但在中一派位上,僅負責處理遲來申請者的學位分配,被告可登入系統查閱中學的剩餘學位,但毋須查看小學資料,加上被告經申報兒子讀藍田一小學後,便不需處理其子或所屬小學的派位工作,亦沒有相關權限,查看涉案資料涉及利益衝突,屬違反守則。
雷又強調,局方每年5月會傳閱處理學位分配及資料的內部守則,提醒員工避免利益衝突。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15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