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頭回應旁聽者 李宇軒上庭警荷槍戒備 5月高院訊
【明報專訊】12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圖)上月在內地服刑完畢,返港後被控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3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是他完成隔離檢疫後首度到庭應訊。李宇軒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5月18日再訊,以待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控方反對他保釋,辯方亦沒有保釋申請,其間李須繼續還押。李宇軒繼續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指示律師身分則首度曝光,為事務律師陳天立;二人在庭外被問是否「官派律師」,陳天立稱「絕對唔係」。
案件入司法程序 妹妹關Twitter專頁
警方昨在法院外高度戒備,押解李的囚車由多輛警車及10多輛警方電單車開路押送,多名警員荷槍實彈戒備。李宇軒身穿長袖白恤衫應訊,在庭上不時以眼神回應旁聽者的揮手、望向公眾席和點頭;他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李的妹妹未有到庭,她於Twitter專頁發文稱,由於目前已能接觸李宇軒,專頁亦會關閉,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會再回應有關哥哥的問題。
辯方繼續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指示律師為陳天立,他稱自己屬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二人在庭外被追問是誰委託他們、有否到小欖精神病院與李見面等,均沒正面回答,陳多次強調當事人不想透露任何事。被問到還押中的被告如何直接找到律師代表,陳稱「唔一定家屬搵律師,唔一定要接觸家屬」。
指示律師曝光否認「官派」
曾聯署撐「完善選舉制度」
根據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網頁,陳天立為該事務所的創行合伙人,1997年獲取專業律師資格,亦為法援署律師名冊的律師。翻查資料,陳上月12日參與由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發起的法律界聯署,支持全國人大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李宇軒上月24日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共3罪,首兩罪均與黎智英有關。首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至今年2月期間,與黎及Mark Simon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等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等。串謀協助罪犯罪指稱,他於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與黎智英等人串謀,協助他自己離開香港到台灣。無牌管有彈藥罪則指他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一單位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案件編號:WKCC1107/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