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出入管制措施可被踢出校 中大:1學生記過 警告8人
【明報專訊】香港中文大學自2019年底實行出入管理措施,學生進入校園需出示學生證。中大近日向學生發公開信指出,違反校園出入管制措施的學生,例如拒絕出示學生證,要接受紀律處分,屢犯及嚴重違規的學生可被記過,甚至「踢出校」。中大回覆本報表示,截至今年3月25日,共有8名學生被發警告信、1名學生被記過,並須在畢業前完成義務工作。各書院亦正跟進另外4名學生的個案。
中大重申,違反出入管制措施的學生,需對其違紀行為負上責任,接受紀律處分。而為防止校園出現不當行為,大學9間書院及研究院已就懲處達成共識,加強協調及執行紀律處分。
中大校務長余蕙卿上周五(26日)向學生發信,提及過去數月收到多宗涉學生違規的投訴,包括拒絕出示證明文件、言語及肢體攻擊保安員,形容是「完全不能接受」;校方將執行多項措施,若學生拒絕出示學生證、出言侮辱或攻擊保安等,將發警告信,嚴重違規或重犯者會被記過,甚至開除學籍,視乎涉事學生的違規次數和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