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報案人及疑犯索名牌折扣 女警控5罪
【明報專訊】偵緝女警4年前調查一宗詐騙案時,涉要求報案人和受查人提供購買名牌手袋和珠寶的折扣價作查案報酬,被控4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其中兩名報案人則各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曾因詐騙罪被捕的女商人供稱,女警曾多次向她查詢能否以折扣價錢購買名牌手袋,直言「而家畀機會唔告我」。
兩報案者控提供利益
被告依次為偵緝女警李倩華(29歲)、時裝公司前部門經理梁慧嘉(45歲)及珠寶公司前文員庄澳琳(31歲)。控罪稱,李倩華於2017年9月20日、11月22日、2018年1月15和8日,向梁慧嘉、庄澳琳、莊詩敏及黃姍姍索取以折扣價取得Chanel手袋、Celine手袋、Gucci運動鞋、Nicholas & Bears產品和一對耳環。
至於梁嘉慧和庄澳琳,梁被控於2017年12月13日,向李提供以員工折扣取得的Gucci運動鞋;庄則被控於2018年2月11日向李提供低於市價的一對耳環。
受查人:被告話畀機會唔告我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稱,梁慧嘉和庄澳琳於2017年6月向警方舉報女商人莊詩敏詐騙150萬的奢侈品,李倩華則被指派調查該案。另外,李被捕後調查人員在其住所搜出一對鑽石耳環。
現為美睫師的莊詩敏供稱,她於同年9月20日被捕和錄取口供,首被告其間數次進入會面室,問她能否以折扣價錢購入名牌袋,並要求她一個月內還款,「話𠵱家畀機會唔告我」。
莊詩敏又稱,至她保釋候查到警署報到期間,女警曾數次問她能否用折扣購買名牌手袋,她則一度回應「都已經咁大鑊啦,仲會繼續做落去咩?」辯方指出,莊曾與多名警員「有講有笑」,並問警員是否需代購產品,莊不同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13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