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懶人包:虐畜難檢控
【明報專訊】警方2020年就殘酷對待動物罪案拘捕50人,數目為近3年新高。警方早前頒發「動物守護者嘉許狀」予市民梁詠嫻,她於2020年4月在網上發現一隻唐狗雙耳被剪,且居住環境衛生欠佳,她自行聘請獸醫評估唐狗傷勢,並向警方舉報,結果狗主被控殘酷對待動物,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舉報者批罰則過輕
獲獎市民梁詠嫻呼籲,市民如在網上見到懷疑虐待動物個案,不要只按「嬲嬲」,而應「行多一步」,挺身舉報。她認為現時法例罰則過輕,阻嚇力不足,令社會出現很多虐待動物個案,希望加重罰則,並建立完善制度保護動物。她又提醒,市民若見到懷疑受虐待或疏忽照顧的動物,切勿破壞現場環境證據,不要急於餵糧水,應先聯絡愛護動物協會或警方跟進,因為有水或糧食未必構成虐畜,愛協很難介入。
警方支援科高級督察(策劃行動)陳欣彤說,2020年警方接獲70宗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偵破39宗,50人被捕;2019年接獲60宗相關案件,36人被捕;2018年則接獲105宗,41人被捕。被問及殘酷動物案件偵破率不高,警方說這類案件調查有困難,貓狗不會說話,現場難有證人,需要公眾舉報及提供證據。
虐畜刑偵隊改名動物案專隊
警方表示已招募近200名社區領袖及大使,協助在學校及社區宣傳愛護動物,以及將網上懷疑虐畜個案通知相關警區,鼓勵公眾提供調查資料及舉報。警方亦公布22個警區的專責處理虐待動物的刑事調查專隊改名為「動物罪案警察專隊」。
漁農自然護理署於2019年建議修訂《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諮詢公眾,建議包括向動物負責任者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更新「殘酷對待動物」的定義,亦考慮對嚴重的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引入可公訴罪行等。
◆Quicktake
.警務處聯同漁護署、食環署、愛協等機構推出「動物守護計劃」,致力調查及防止虐待動物
.有評論指《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阻嚇力不足,冀修訂以完善制度保護動物
■想一想
你認為香港頻頻發生動物虐待事件,原因是什麼?
■今日明報新聞(港聞、中國、國際):bit.ly/38BQ5eP有效期30日
[通通識 第7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