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電筒照警臉襲擊罪成 官:光線停留已見意圖
【明報專訊】24歲青年去年初趁一名警長在「空姐牛肉飯」買飯後,用電筒照射警長臉部約兩秒,令警長眼睛出現光影及眼球脹痛,青年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裁決。裁判官指出,被告的電筒光度強,若照到眼部感痛不出奇,而當時光線曾在警長臉上停留,故不論被告是否知道警長身分,已有襲擊意圖,故裁定他罪成,押後3月30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何梓洋(24歲,圖)被控2020年1月14日在深水黥雃{街37K號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襲擊偵緝警長李智健。辯方求情稱,被告剛從公開大學畢業,目前在一間消毒用品公司任倉務員,又稱案情較輕,冀法庭以罰款處理。裁判官黃士翔明言不考慮判處罰款。
辯方稱案情輕冀罰款 官不考慮
對於辯方審訊時稱,涉案警長在事發後未有作即時反應,又質疑警長誇大傷勢;黃官在裁決時稱,雖然事發片段解像度低,未能看清警長被照射後的表情,但每人被照後會有不同反應,若警長選擇坐在餐桌前休息,讓身傍同袍觀察及處理現場情G,不無道理;而黃官曾自行檢查電筒,發現其光線強,認為用以照射眼部後感痛楚並不出奇。
官稱電筒光線強 被照眼痛不出奇
就被告的襲擊意圖,辯方稱被告不知警長身分,只是剛巧拿出電筒時光線掃過警長的臉,黃官不認同此說法,並指按照事發片段,光線確有在警長臉部停留,因此不論被告是否得知警長身分,已有意圖襲擊,加上被告事前有特意走近警長,事後又舉起電話放慢腳步走過警長,疑似拍攝及向警長說「死黑警」,故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成。
涉咬斷警指 港大畢業生求情
另外,港大畢業生杜啟華(24歲)涉於前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衝突中,襲警和咬斷一名警長的無名指等,早前被裁定襲警、擾亂公眾秩序和有意圖而傷人等4罪成立;辯方昨求情時籲法庭茩咩韞耵漲瓞{,而非將被告「拋佢入獄自生自滅」。區院法官陳仲衡反駁,就算法庭判處販毒的被告監禁20年,亦不代表法庭讓他自生自滅,且被告當日先後干犯4罪,「每做多一件事,成件事咪嚴重驉v,加上被告當時向正執行職務的警員施襲,認為可作加刑考慮,最終押後至下周一(15日)判刑。
【案件編號:WKCC 2595/20、DCCC 778/19】
(7.21襲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