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管外資併購 新法被視反制美國
美國上周五(18日)將中芯等60間中企列入實體清單,中國次日發布《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被視為反制美國。事實上,中國2011年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當年2月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外國投資者併購被認為涉及國家安全的內地企業都需接受審查,涉及範圍與《辦法》大致相同。
此前,中國主要通過外資准入管理及反壟斷審查來管理外資併購。2009年,美國可口可樂圖收購中國匯源果汁,但未能通過反壟斷審查。當年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曾撰文稱,設立審查制度可防止混淆企業利益博弈與國家安全的關係,指出當年徐工、蘇泊爾、匯源果汁、達能等22個外資併購案,「沒有一個真正影響了國家安全」,這也使相關企業失去一次「在自己身邊學習跨國併購的良好機會」。
新華社稱,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安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是國際通行做法。今年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法》在法律層面正式確立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同時規定國家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安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
報道指出,《辦法》以《外商投資法》《國家安全法》為主要法律依據,借鑑主要國家審查制度成果,對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作出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以在積極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的同時,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為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保駕護航。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