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燃彈拒捕 消防擬認5罪
【明報專訊】去年11月10日「八區開花」示威期間,包括兩名消防員在內的5名男子在旺角被捕,被控管有汽油彈、非法集結及抗拒警務人員等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訊。其中一名消防員涉管有汽油彈,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珧]產等共5罪,其代表律師透露他擬承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聽取答辯及求情。
被告依序為消防員方志雄(33歲)、學生林展陶(16歲)、無業漢王若詩(46歲)、銀行職員趙皓雋(25歲)及消防員陳瑞文(49歲)。方志雄被指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管有4支汽油彈、鐵筆、鐵鎚及摺刀等,代表律師透露他將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珧]產、拒捕、管有違禁武器、非法集結、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5罪。
林展陶被控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擬承認非法集結罪。
趙皓雋早前透露將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珧]產等罪,連同方志雄及林展陶,3人將於本月28日正式答辯及求情。餘下兩名被告陳瑞文及王若詩否認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案件明年7月5日開審,預審5天。除趙繼續還押,餘4人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25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