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警署淋天拿水:嚇躟給
【明報專訊】58歲會計師在反修例運動中,聲稱不忿警方打學生、7.21襲擊等一時衝動「惡作劇」,去年8月15日元朗警署鐵閘外放置淋上天拿水的報紙碎,「嚇躟給謘v。他開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法官昨表明傾向只給5分之1減刑,並將被告還押至12月23日判刑,以待背景報告。
被告劉少華被控一項企圖縱火及一項刑事恐嚇交替控罪,開審前承認交替控罪。控方接納,企圖縱火罪留在法庭檔案中。
區院法官葉佐文指出,辯方稱前任代表大律師曾去信律政司稱被告欲認罪,但因沒及早通知法庭,程序上只能視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傾向給予被告5分之1減刑,質疑辯方「係咪律師同大律師錯,就要被告人找數?」;又指若被告認為有律師失職,可考慮就刑期上訴。
辯方求情指出,案發前與內地工作同事就香港事情立場上有爭拗,才令他一時衝動即興籌劃「惡作劇」。
辯方強調被告並非仇警,他曾在警誡錄影中表示「戥灡t人辛苦」等說話,被告犯案只因「 希望佢]打學生鶧}細力齱A唔好咁狠」。
【案件編號:DCCC22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