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高院申保釋被拒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罪,昨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法官潘敏琪拒絕保釋申請,譚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譚得志涉於今年1月於大埔海濱公園煽動在場中學生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今年3月及7月擺街站時,涉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等,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時不獲保釋,須還押監房看管至11月17日再訊。
陳志全稱每一日都是「文字獄」
昨有大批支持者到庭旁聽。聆訊完結後有人向譚道:「頂住。」譚揮手回應後進入羈留室。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在聆訊後表示,對譚保釋被拒非常失望,稱案件是政治檢控,譚得志每一日都是「坐文字獄」,並相信他日後申請保釋較為困難。
申請人譚得志(48歲),報稱網台主持,除了牽涉粉嶺裁判法院的兩宗案件,還涉及5月24日在銅鑼灣街頭舉辦「健康講座」案件,早前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3案共涉多項控罪,包括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均會押後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HCCP 531 & 53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