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與角度:「保就業」計劃 能否保住僱員「飯碗」?
【明報專訊】新冠肺炎疫情下本港失業率高企,政府2020年4月宣布推出涉款81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涵蓋251.5萬人,包括向150萬人的僱主補貼每名僱員月薪五成,上限9000元,為期半年。參加計劃的僱主須承諾不裁員和把補貼全數用於支薪,否則會被收回部分補貼。不過,多個勞工團體認為計劃未能堵塞僱主減薪、要求員工放無薪假、變相裁員等問題。究竟計劃能否保住僱員「飯碗」?
◆事件背景
政府2020年7月公布「保就業」計劃第三批領取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首次出現約150間僱員人數為零的中小微企,當局稱這些公司曾遣散僱員,由於僱主承諾將補貼用於支薪,故須重新聘請僱員。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稱,僱主可遣散原有僱員,之後重新聘請工資較低的僱員,卻仍可獲批補貼,批評計劃無法令原來僱員保住飯碗。
大幅裁員僱主 申請可能被拒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於2020年5月表示,僱員流動受不同因素影響,「保就業」計劃不會調查僱員流動原因,只視乎公司僱員人數有否減少。他又稱僱員薪酬調整受不同因素影響,計劃不會審視僱員薪酬變動。保就業第二期計劃於8月底起接受申請,政府新增罰則,裁員幅度龐大的僱主或其行為有違保就業的目標或公眾利益,有可能被拒絕申請,或要退回全數或部分已發放的第二期補貼。
■評論摘要(經編輯刪節)
只保人頭不保飯碗
「計劃只向僱主提供補貼,未能直接支援僱員,而且只保障企業僱員數目,造成『只保人頭、不保飯碗』情况。建議計劃規定僱主須把所有補貼用於現職員工上,拿到補貼不可解僱該名員工。」——工聯會
疫情反彈 或難阻裁員
「保就業計劃的申領公司不可裁員,惠及的打工仔佔勞動人口約一半,有助遏抑失業率上揚;但(第三波)疫情反彈後,相信有公司未必申請第二期計劃,會直接裁員節流甚至結業。」——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
保企業才可保就業
「保就業的理念是讓僱主可靈活運用補助金出糧,目的是保住僱主業務,待疫情受控,經濟可迅速反彈;若僱主取得補助後要向員工出全額糧,僱主無錢交租,將要結業,如何能夠保就業?」——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
應有減薪彈性
「若要求僱主不減薪,預料有僱主寧選擇裁員而非申領補貼,認為應保留彈性;最壞情况是僱主領取補貼後自己一分錢也不出,建議政府要求僱主承擔部分與補貼額『睇齊』,或與僱員商討在另外50%薪金上『共渡時艱』。」——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
■解讀衝突點工作紙(見表)
網上工作紙另設概念闡釋及延伸問題:life.mingpao.com/htm/dl/20200917BY.doc
文:黃文峻
[通通識 第65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