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可理解」 稱中梵友好 湯漢:料港梵聯繫不屬勾結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港區國安法」草案的說明,針對4類犯罪行為,包括「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但何謂「勾結」行為尚未有清晰界定。天主教香港教區宗座署理湯漢表示,相信香港教區與梵蒂岡是有着直屬的聯繫,「應視為內部事務」,不會被視為「與外國勢力勾結」。
湯漢日前與多名本地宗教領袖到中聯辦參與「涉港國安立法香港宗教界領袖座談會」,他接受天主教報章《公教報》訪問時表示,「香港為國安立法可以理解」,認為香港教區與梵蒂岡的聯繫應視為內部事務,即使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與梵蒂岡的交往都理應不會被視為「與外國勢力勾結」,而且中梵已有友好交往。
信無阻教會為社會發聲
他又說,個人相信法例對宗教自由,以及教會過去就社會事務發聲都應不受影響,指基本法第32條及第141條有列明相關宗教組織的權利。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立法影響宗教團體的機率較小,據他理解要構成「勾結外國勢力」,是要達到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有嚴重傷害,而現時表面看不到宗教團體如何令到國家受嚴重傷害。
被問到如伊斯蘭教或藏傳佛教等與疆獨及藏獨有關係的宗教,又或如中梵關係轉差,對宗教團體會否有更大影響,湯家驊認為,即使關係交惡,但無做實際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應不會構成罪行。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