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倡警媒定守則 記協憂收緊採訪 與攝記協會同轟報告只聽警方 反對官方篩選記者制度
【明報專訊】監警會前日發表的審視反修例風波專題報告中,並無評價前線警員干預記者採訪,只提到雙方溝通和協調有改善空間,又認為記者站在封鎖線前,或阻礙警方執法。監警會建議警方和傳媒制定一份工作守則,至少涵蓋四大範疇,包括如何識別記者、鼓勵傳媒機構自發制定記者名單等。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批評報告相當誤導,只參考警方說法,無提干預採訪,是淡化問題嚴重性,亦反對官方設立任何篩選記者制度。
報告較多蚞汁絕C關係的內容,集中在第7章有關去年6月9日的事件。報告稱截至今年2月29日,由記者提出有關當日的投訴有13宗,包括警員用盾牌和強光電筒阻礙拍攝、用盾牌推撞和不禮貌驅趕記者、對記者使用警棍。
倡工作守則涵4範疇 包識別記者
監警會稱事件衍生13宗投訴,「清楚顯示警方與傳媒的溝通和協調有改善空間」,警方應檢討是否有需要與傳媒共同草擬一份工作守則,以確保雙方履行職責及安全。會方認為,工作守則應至少涵蓋的範疇包括「如何識別記者」、「鼓勵傳媒機構自發制定及定時更新記者名單」、「探討警方與傳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及「推廣這份共同擬定的工作守則」。
報告結論亦提到,當警方處理暴力示威場面時,記者有時站於警方封鎖線前方,可能阻礙警方執法,另警方曾發現一些「偽冒記者證」。監警會建議警方聯同傳媒機構代表,制定在採訪大型公眾活動時的工作守則。有關建議亦是特首林鄭月娥認為要優先處理的5個項目之一。
報告指有假記者 記協:欠實證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監警會報告極度片面及誤導,內容稱有假記者證、記者擋住警方,就是警方過去的說法。記協曾要求與監警會委員會面,但不獲安排,認為監警會將警方的說法當成事實,相當草率。他說,過去一直要求警方交出真憑實據,證明有人持假記者證的說法,但除了記協曾就有男子持懷疑假的《澳門論壇日報》記者證向警方報案,就沒有收過警方轉達其他個案。
楊強調《基本法》及《警察通例》已定明警方不應妨礙採訪,但現時經常有警員擋鏡頭、出言侮辱,甚至要求停止攝錄,皆違反相關要求。他強調報告基礎全錯,特首卻那麼快推動制定工作守則,客觀而言就是為收緊採訪空間。
攝記協會對與警會面無期望
攝記協會主席陳奕釗批評監警會報告並無提及警方干預採訪,是欲淡化問題,形容警媒關係「跌到冰點,(行家)憤怒到頂點」。他批評過去不見監警會委員到示威現場觀察。他對本周四與警方會面無期望,協會最想討論警方暴力對待記者的問題,希望警方不要轉移視線。
記協及攝記協會前日發聲明稱,採訪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公民權利,並非一種特定資格,不論記者的身分是學生、義工或受僱於傳媒機構,均有權採訪。兩協會認為,一旦引入任何類似的官方篩選機制,將極易被濫用成截查、驅逐記者的工具,且官方認證的條件可隨意改動,拒絕配合官方做法或未獲官方接納的記者在採訪時,將面臨極大威脅和風險。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