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中市神岡區從事電鍍業的沅泰公司,為節省處理廢棄水分用,自2014年1月27日起,將超標廢水非法繞流排放,至2019年1月26日被查獲截止,共計節省廢水處理費新台幣1381萬餘元的消極利益,台中地檢署22日將林姓負責人等3兄弟依違反《水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及污染水體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檢署在2016年間成立「台中地區檢警環林查緝國土犯罪聯合小組」平台,統合情資查緝破獲國土及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接獲線報,沅泰公司涉嫌非法排放廢水,檢察官周佩瑩指揮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檢警發現,位於台中市神岡區的沅泰公司,實際負責人是林男,現場由林男的2名弟弟負責。沅泰公司所取得的污水處理許可證為「全回收零排放」,電鍍製程所生廢水應全部回歸製程再利用,該公司為節省處理廢液費用,自2014年1月間起將超標的總鉻廢水及鎳廢水,以繞流方式排放,污染地面水體。 檢警前往埋伏,並在排放溝渠置入檢測樹脂包,埋伏監控半個月後,發現業者在凌晨4時偷排有毒廢水。檢調於2019年1月26日搜索,當場查獲沅泰公司的地下儲槽正以暗溝排放廢水,並以鐵板覆蓋演人眼目。經估算沅泰公司自2014年1月27日起至2019年1月26日遭查獲止,以非法繞流排放方式,共節省廢水清運處理費共計新台幣138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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