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3歲無業漢不滿匯豐凍結「星火同盟」戶口,上月打爛上水匯豐分行的玻璃及櫃員機等,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有毒癮的被告承認控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戒毒所。辯方透露,被告願全數賠償,維修費於上次提堂時報價10.2萬元,惟現時報價升至20萬元,比上次增近一倍。 被告王繪豪(33歲)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在上水中心商場匯豐理財易中心,無合理辯解下損壞2個廣告燈箱、5塊強化玻璃、1部入票機、2部存錢機及4部自動櫃員機。辯方稱,被告願全數賠償維修費,亦有團體攜同全數現金到庭。控方稱相關維修費為20萬元,比上次提堂報價的10.2萬元高。因賠償額超過法庭賠償令上限的10萬元,裁判官下令被告自行與匯豐處理。 法庭早前索取被告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有毒癮。辯方求情稱,被告因社會活動而沒有工作6個月,一直以積蓄維生,而其需60歲患有高血壓的母親事後需申請綜援。辯方稱被告承諾不再參與社會活動,以照顧母親,亦決心戒毒並願賠償以表誠意,建議法庭考慮索取感化報告。 裁判官判刑時稱,考慮到案發時被告並無其他違禁武器,無人受傷,且被告願意賠償,而報告顯示他長期服用冰毒,遂判入戒毒所。 【案件編號:FLCC17/ 20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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