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日,內地裁判文書網公開了一件行賄罪一審判決書,其中披露了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江建君(圖)的受賄事實。 今年51歲的江建君早在十多年前就擔任四川廣漢市的市長,其後再擔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任紀委書記,與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任黨委委員、董事。2018年2月被宣布調查。 2018年8月,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發布消息稱,江建君在任廣漢市市長期間涉嫌受賄罪,已被逮捕。 根據公開的判決書,驗證檢方指控。指鄧明貴(四川廣漢和平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廣漢市和平建築裝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先後送給時任廣漢市長江建君共200萬元人民幣「感謝費」,感謝其在專案開發等方面給予的支持。鄧明貴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依法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案發後及宣判前,主動全部上繳不正當利益,最終以行賄罪,從輕判處鄧明貴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但江建君涉嫌受賄案仍在辦理中。 江建君與已落馬獲刑的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雲(2017年被判處10年徒刑)有所交集。2001年,李成雲任職德陽市委書記,也正是在這一年,江建君調任德陽下轄廣漢市委副書記、市長。 一位江建君在任職廣漢市長期間的「部下和朋友」,稱江建君有荂u秀美的面龐、嬌小的身材、燦爛的笑容,優雅的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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