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前日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外拘捕一名涉嫌刑事疰a的15歲女童,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Luke de Pulford昨在Twitter發文關注事件,稱懷疑女童在領事館範圍內被捕,促請領事館交代事件,又指若是領事館請警察帶走一名和平示威者,將是一件不能接受的醜聞。本報昨向領事館查詢前日曾否致電報案及拘捕女童範圍是否屬英國領土,截稿前沒回應。 前日有網民發起「全城連儂日勇武感謝祭」,呼籲市民修復各區連儂牆,10多人到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外靜坐及展示海報。警方稱涉事15歲女童前日下午涉嫌在英領館對開馬路石壆塗鴉,警員在其背包檢獲一罐噴膠,經初步調查,以涉嫌刑事疰a拘捕,案件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警方說女童昨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據《領事關係條例》附表第31條「領館館舍不得侵犯」指明,「接受國官吏非經領館館長或其指定人員或派遣國使館館長同意,不得進入領館館舍中專供領館工作之用之部分」,惟遇火災或其他災害須迅速採取保護行動,則推定領館館長已同意。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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