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1名大學生遺失銀行卡後,翌日才往銀行分行報失,歹徒存入空頭支票,到櫃員機提取逾8千元,銀行認定受害人曾向外披露過自己銀行卡密碼,或選用容易被識破的銀行卡密碼,拒絕賠款,要大學生承擔這次損失。事件曝光後有逾10萬市民讀過這則消息,不少為受害人所遇慘痛歷驗不值。
這位大學生Dana Roeger(圖)說,自己最後一次使用銀行卡,是在多市Yorkdale購物中心內的一間星巴克咖啡店,而之後便乘坐火車,去渥太華返學,抵達渥太華後,她才發現丟失了銀行卡。
她又說:「我一直沒有發現銀行卡不見了,直到我已經乘車在回渥太華的路上。」
這名20歲的商科學生表示,當天實在太忙,只好選在翌日才到銀行分行,報失銀行卡。
她說:「我以為只要通知銀行櫃員,他們便會取消該戶口。但兩周後我被告知我賬戶內有超過8000元的透支額。」Roeger被告知,有歹徒把空頭支票存入她的賬戶內,之後在櫃員機提取現金。
銀行方面認為,若果沒有銀行卡的密碼,歹徒是無法使用她的銀行卡提取現金,因此RBC銀行便查問過她銀行卡的密碼。Roeger直說,她設置的密碼,就是她電話號最後四位數字。
銀行方面經過調查後,認為她曾經與他人分享密碼,或是選用的密碼太容易被識破,因為歹徒能夠用丟失的銀行卡提款,與她的個人信息有關。
銀行因此要她賠償遭歹徒提出的8,879元,另外還要付出利息。
她說:「他們稱因為這筆提款是用我的密碼進行,我要承擔100%的責任,儘管警方有照片證明取出現金的人不是我。」
這宗事件曝光後,有近10萬人閱讀過她的遭遇,當中不少表示同情,並在板塊上留言,對她感到不值,認為銀行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