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地今次借出作社會房屋「同心村」的元朗山貝路農地,位處后海灣濕地緩衝區範圍內,新地過去曾申請改劃該幅地發展卻未獲批准。有環團指出,該地對維持后海灣濕地生態價值是不可或缺,憂慮發展過度房屋後會損害后海灣完整生態。有關注團體認為,同心村並非單純慈善項目,質疑新地以發展過渡房屋為名,「迫使」城規會批准作住宅用途,長遠收回該地發展豪宅。 長春社:過渡屋為名迫改劃 長遠建私樓 長春社高級項目經理李少文說,新地借出作過渡房屋的土地範圍,目前劃作「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用途。根據城規會列明的規劃意向,發展商若提出住宅發展或重建計劃,須符合「濕地零損失」原則,並獲城規會批准,才可發展低密度住宅,發展商亦需承諾管理及修復地盤內的濕地及魚塘;而任何新建築物應盡量遠離后海灣。 李少文稱,城規會2004年考慮長春社意見後,將該地改劃為「濕地修復區」用途,原意是保育行先,發展為後,質疑今次新地計劃在該處發展過渡房屋已違反規劃意向,目的是借過渡房屋為名,迫使城規會同意改劃,長遠在8年借地限期後,收回該地作其他私人發展。他說該地近年被圍封,但外圍的一段錦田河,近年有不少水鳥、包括黑面琵鷺等棲息。 環保觸覺反對該地發展過渡房屋,稱后海灣濕地是各種水鳥及候鳥的重要覓食地,而該地位於保護濕地的緩衝區,對維持生態完整是不可或缺,擔心在緩衝區內興建住宅會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損害后海灣生態完整性。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以新地擁有近6000萬平方呎土地儲備下揀選該地發展過渡房屋,質疑背後並非單純作慈善項目,而是希望以過渡房屋為名,突破城規會的規劃限制,「城規會都是發展局主導,政府高調支持過渡性房屋項目,變相架空城規會審批」。 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林家輝稱,歡迎新地借出該地發展過渡房屋,以盡力解決房屋不足的燃眉之急,但認為發展期間,發展商不能影響濕地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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