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呼和浩特市的薛先生日前收到妹妹田女士寄給他的包裹,收到貨時包裹外包裝完好,可堶戚錢的東西被人調包了。 據報道,寄件時,田女士指出於對郵政公司的信任,沒進行保價,郵政公司表示,按規定只能按照郵費的6倍賠償田女士,也就是說,田女士價值5000元的物品,只能獲賠200多元。 田女士說當時自己寄件時,專門從郵政快遞江蘇常熟金沙江營業網點購買了一個紅黃色的大帆布包,裝的是比較值錢的品牌羽絨服和品牌套裝,價值大約5000多元;除了帆布包當時還有一個塑料袋,堶掘豸F些孩子穿的毛衣毛褲,兩個包裹是裝在一個大的郵政編織袋堣@同寄出的。可讓人沒想到的是,當哥哥薛先生收貨時,用塑料袋裝的毛衣毛褲都在,可比較值錢的帆布包卻整包不翼而飛了,取而代之的是五袋生活用品和女士服裝。而更蹊蹺的是,薛先生收貨時這郵政編織袋的封口完好無損。 據了解,郵政公司每個營業網點都有一個獨有的包裹封誌,郵遞包裹時拆封都需要進行相應的備案。田女士是從江蘇常熟金沙江網點寄出的包裹,封誌上面的標牌本應印有常熟金沙江的字眼,可到了哥哥薛先生收貨時,這封誌上面的標牌卻換成了呼市包刷的字眼,也就是說包裹在到了呼和浩特後被人打開過。但事主至今都沒有得到明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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