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東警方會同海巡署,去年5月破獲一樁跨國販毒案,查獲市價近10億元安毒,經追查發現蘭嶼分駐所前所長李哲銘涉案。檢方調查李因被外債逼急,伙同毒梟,計劃利用海釣船,將毒品送上蘭嶼,再轉運國內販售。案發後,潛逃一個多月,台東地方法院昨日判他6年6月徒刑,可上訴。 《聯合晚報》報道,台東地方法院庭長邱奕智表示,全案另有10人涉案被判刑,李哲銘交保,因為家人籌不出交保金,目前仍在押。 判決書指出,李哲銘因背負超過千萬債務,鋌而走險,透過販毒集團仲介,由張姓嫌犯到寮國協調購毒,再透過海上接駁,企圖趁蘭嶼沿岸控管比較鬆懈的漏洞,運到島上再轉到國內販賣,卻早被鎖定,海巡艇在海上攔獲鄭姓船長的海釣船,人贓俱獲。 海巡警艇押送海釣船,回到台東富岡漁港,從船艙媟h出二級毒品安非它命,總重超過840公斤,市價近10億元。 檢警等會同辦案單位全力追查幕後毒梟時,意外查到李涉案。事發隔天李就離奇失聯,檢警追查一個月,才在屏東墾丁一處民宿逮捕他,當時李已出海一次,卻因為嚴重暈船返航,想偷渡第二次時被捉到。 全案經檢察官起訴後,法官認定李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居中牽線,到案後自白,符合減刑條件,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 台東警方表示,去年確定李涉案後,即將李免職,只因運毒收受贓款20萬元,竟自斷前途,實在不該,也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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