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江西鷹潭余江區法人民院近日就一審宣判一宗涉惡案件,19名被告均是老年人,平均年齡達到79歲,他們長期以「老年協會」的名義在當地為非作歹。該組織的劉姓首腦犯下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5罪,被判入獄16年;其餘18人被判入獄1年到11年半不等。 案情指,劉某等人2002年起在劉墾地區充當「地下出警隊」、「地下調解隊」、「地下醫鬧隊」等角色,犯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罪案,甚至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當地居民興建房屋、搬遷單位,都必須向劉某交納一定的「祖業費」才能動工。 該組織的成員以年齡大、體弱多病為由,試圖拖延警方的調查,劉某每次提審時都出現氣喘、各種身體不適,醫院卻檢查不出任何問題。劉某的同黨也經常裝病、裝聾扮啞,常以「聽不清」、「想不起來」等借口來抵制審訊。 不僅如此,「老年協會」在當地淫威多年,許多群慾ㄣ悼X來作證。有一戶居民幾年前被「老年協會」敲詐了800元,嫌疑人已經指認,但由於錢的數額較小,事主害怕報復,一直不敢配合警方的調查。受害人白天要外出務工,辦案民警連續幾天清晨登門做工作,受害人的兒媳婦看不下去了,便勸自己婆婆:「當警察也真不容易,媽,你就把實情告訴他吧!」 就這樣,民警八次上門最終完成取證。 警方進行了大量取證,包括採集具體案情、涉案人員、在場證人證言,訪查了20多個案發現場,最後完成長達146頁的案情報告,揭發劉某等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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