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2016年11月底在網路上化身成女性,並自稱「Emaily」再交往網站上張貼交友廣告,成功騙到一名林姓男子。吳男見林男上鉤後,表示願意做他女朋友,但需要他贊助學費及房租等開銷,騙得林男支付12萬餘元。林男最後發現有異,報警處理。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觸犯詐欺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吳男透過交友網路結識林男,雙方互留微信開始網戀。 吳男為了取信林男,竟找來一名少女到台北市與林發生性關係。讓林男以為「Emaily」就是該名少女,一時沖昏了頭,誤陷情網,被吳男以孝親費、學費、房租及保險等多項名目,騙走12萬2千元;直至最後,吳男要求林男將5千元匯入其他帳戶時,引發林男懷疑,趕緊報警逮人。 警訊後,依照林男匯款帳戶循線逮人,最後鎖定吳男,偵訊後依圖利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及詐欺等罪,分別函送台北及基隆地檢署偵辦。 吳男觸犯圖利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部分,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另詐欺部分,則被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2萬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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