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微信公眾號「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昨天刊出「湖南20歲女孩一月網購退款624筆,被淘寶起訴」。 文章指出,周姓買家去年用個資註冊淘寶帳號後開始接連下單,單月內先後共下單633筆,並於貨到後申請退款不退貨624筆,成功退款621筆,實際退款金額約18,842元。 由於周姓買家的每筆訂單商品同質性高,消費行為詭異,淘寶平台調查後發現異常,遂向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提告,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要求周姓買家需賠償淘寶網經濟損失1元、合理支出(律師費)1萬元。 周姓買家之所以可順利申請退款不退貨,是因為淘寶規則中提到,涉及假貨的退款申請,可申請僅退款不退貨,若假貨理由成立,買家甚至不需上傳假貨憑證即可獲得退款。但法院判決書表示,周姓買家的退款理由一模一樣,甚至連錯別字都相同。此外,周姓買家也會透過微信或電話等方式,要求賣家支付500至600元不等的賠償金,具惡意退款並敲詐賣家以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文章指出,隨蚨蘅妦惘獢A中國開始出現所謂的「職業吃貨」,他們在網購、外賣等網路平台連續下單,到貨後即申請退款不退貨,部分人士甚至會用「職業投訴」逼賣家妥協。 據文章統計,在中國,與「職業索賠」相關的惡意投訴,每年超過100萬件,杭州甚至有一名「職業索賠人」,一年內提出高達4280件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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