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軍退役中將羅文山從香港學者、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收受逾160萬(人民幣•下同)捐款,部分用作幫助前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其餘100萬私吞。台北地方法院昨判處羅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成立,入獄兩年半及褫奪公權兩年。案情指,83歲的羅文山於2008年至2012年間以「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分三次收受上述款項,且未於兩個月內辦理繳庫及向監察院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中不得收受港澳居民政治獻金的規定。羅文山將錢轉入個人銀行帳戶也觸犯業務侵佔罪,他辯稱款項是幫馬英九刊登廣告,故不應受獻金法的規範,法院拒接受解釋。 台軍中校被控為陸做諜媒 此外,台南地檢署周二起訴工黨主席鄭昭明、前台軍中校鄭智文,涉嫌為大陸統戰部情報人員做媒,轉介台軍軍官給情報人員認識,並簽署「兩岸互信協議書」,擬在解放軍武統台灣時,採取不抵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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