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施政報告》要鬘萿k會每一會期麰漲虞|議上發表,新會期開始日就由特首決定,刊憲公布;首次會議日期就由立法會主席決定。立法會大樓7月1日被嚴重破壞,立法會秘書處噚日通知議員,話大樓麰袨_工作大致完成,符合原定10月中復會鴷媦苤C 秘書處話,除髐j樓地下麍謎外牆要到明年2月先會完成更換外,各樣設施同系統正在測試,將陸續恢復運作,符合原定10月中復會鴷媦苤F保險公司代表亦已到大樓觀察,確認行政管理委員會所購買鵅u公眾責任保險」涵蓋立法會鴷膨`事務,包括於大樓內舉行鴷萿k會及委員會會議等。秘書處已告知政府大樓修復進度。 根據《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新會期龠}始日期由特首決定,鷎佼齯膝活C換言之,M家立法會幾時復會個波鰬F府度,立法會主席之後就要根據《議事規則》決定首次會議日期。至於首次會議有冇通知期?根據議事規則第14(2)條,立法會每次會議黈悜措w告,須由立法會秘書鷊|議日期最少14整天前發畀議員,但新一會期首次會議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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