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多倫多警隊華裔探長察苗延建(圖)說﹐雖然接受過射擊訓練﹐雖然也遇到需要拔槍的時候﹐不過整個任職警員生涯中﹐從來沒有真的開過一槍。 就警察在何種情況下可以開槍﹐他說﹐這個規定全世界都一樣﹐就是警察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或者他的同僚的生命受到威脅﹐就可以拔出手槍來﹐準備自衛。 按此規定﹐有些情況下是不可以亮槍的。比如追賊﹐你不能說「停下來﹐否則我開槍了。」 他說﹐有時聽到人說﹐警察有時會朝天開槍﹐鳴槍示警。加拿大沒有這種做法。拔出槍來已經是示警了,沒有朝天開槍這樣的做法。他說﹐訓練、演習的時候﹐必須開槍。因為不開槍﹐教官會說:「你已經被人家打死了。」 不過﹐訓練、演習時雖然使用的是真槍﹐但卻是假子彈。是那種彩彈,打中目標後﹐爆出一片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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