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棒下出孝兒」,亦常聽人說「我小時候也常常被父母打;看我現在都沒有什麼問題」。究竟體罰對孩子的成長有沒有好處?近40年的心理學研究顯示:體罰對孩子弊多於利。 美國心理學家Elizabeth Gershoff和Andrew Grogan-Kaylor通過統計方法,綜合75個於2014年之前發表的科學研究、共160,927個孩子的數據,發現孩子受到愈多體罰,愈容易出現負面情緒、行為問題和暴力傾向。這些孩子在自我形象、道德發展和認知能力亦較同儕遜色。值得留意的是,兩名學者在綜合分析時特意把「體罰」和「虐待」分開,所以他們的發現是針對體罰(通過打孩子來改正負面行為),而不混雜虐待(拳打?踢,甚至運用武器,把孩子打到瘀傷流血)。 自我形象認知能力輸晒 除了體罰,家長還可以用什麼方法去改正孩子的負面行為呢?新西蘭育兒專家Matt Sanders就有以下建議: 當孩子出現負面行為時,家長可以先聽聽孩子的看法,因為有時家長所看到的和孩子體驗到的可能不同。例如:家長看到孩子搶玩具,但可能是別的孩子搶了他的玩具,孩子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東西;當然亦有可能是孩子當真搶了別人的玩具,所以家長要先了解清楚。 了解孩子的觀點和動機後,家長可以明確點出孩子做錯了什麼,並幫助孩子理解自己的行為對別人的影響。以孩子搶玩具為例,家長可以說:「你搶明仔的玩具是不對的,因為明仔會感到很痛╱害怕╱不開心。」進一步可以點出一些實際可行的方法,幫助孩子去達到自己目的(如:「如果你想玩明仔的玩具熊,你可以問明仔,可不可以讓你玩10分鐘」、「你可先玩別的玩具,等明仔玩完才向他借」)。家長亦可以幫助孩子明白如何補救,例如「現在你搶了明仔的玩具,要向明仔道歉,並把玩具還給他」。 如果孩子的行為未見好轉,家長可以使用「邏輯後果」。邏輯後果和一般懲罰不一樣,因為那是孩子負面行為的直接延伸:「由於你搶了玩具,下星期我們不會來這堛情A因為你還未準備好怎樣去跟別的小朋友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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