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青年甘偉南(Rocky Rambo Wei Nam Kam,譯音)涉殘殺兩老夫婦案昨日續審,在案發前與甘同租一房屋不同單位的室友諾頓(Darby Norton)作證時指出,甘曾說為何常關在房間上網打遊戲,那是因為他靠打遊戲賺錢,還說僱用他的公司,是一間在香港的網上遊戲公司(on line gaming company)。
甘偉南告訴諾頓,他有一個妹妹,父母健在,聽起來像是來自很好家庭,家人也對他好。不過,檢控官問諾頓,有沒有注意到甘曾經有訪客時,他說「沒有」,甘住在格蘭護街(Granville St.)7608號期間,他沒有見過他有訪客。
諾頓說,甘偉南在2017年6月底,帶蚋眾璁磎n即來敲門,一名剛搬走的室友介紹甘來接下原來所有單位,前室友介紹甘是來自香港的移民,剛從阿爾伯達大學(University of Alberta)取得經濟學位(Economics),那時剛到溫哥華找工作,之後也希望自己創業。紐頓說,在了解甘的背景後,諾頓和女友均同意讓甘住進正層,一個介於廚房至浴室之間的睡房。
諾頓說,甘剛搬進來時,由於他的房間Wifi訊號較弱,他總是在廚房使用電腦上網投工作履歷。諾頓說,他平時租卡車做搬家的生意,在7月及8月訂單很多時,他一個人忙不過來,還會請甘前來幫手搬家工作,與他約有5次至10次共事經驗。
諾頓與甘相處下來,就對甘有比較多了解,例如,甘偉南告訴諾頓,他有一個妹妹,父母健在,聽起來像是來自很好家庭,家人也對他好。但他就從來未見到甘的家人。
檢控官馬利根(Daniel Mulligan)問諾頓,是否見過甘偉南喝酒,或是吸毒,諾頓也說「沒有」。
諾頓說,在房屋的Wifi問題改善後,甘偉南多數時間留在房屋,而在9月之後,他也沒請他幫忙搬家工作,令到看到甘的次數變少。馬利根問,「是否有發生任何問題,令到你不與甘合作?」諾頓答說,「沒有,我和Rocky(甘的名字)之間並無問題」。馬利根請諾頓回想,「是否曾與甘發生衝突?」
諾頓說,就算有不愉快,也是「微不足道」(very minimal),接茈L說有一次,因為甘沒有把垃圾放進正確的桶子,他說了甘,甘因此被激怒。諾頓記得,甘後來發了短訊說,「他可能是剛起H,所以才表現得有些不正常」,兩人只有過這次不愉快。檢控官問諾頓「有沒有觀察到甘偉南有任何不尋常的行為?」諾頓說,除了他後來不在廚房上網,改在自己的房間上網,可能起H較晚,他沒有觀察到甘「有任何不尋常的地方」(nothing really out of the ordinary)。
諾頓在甘偉南被捕之後,曾到警局錄口供,他在口供中說,甘偉南似乎有憂鬱問題(kind of depressed),在未出事之前,女友還和他討論,是否應該常邀請他出來走走,不要一個人悶在房間裡,只是上網。
甘的辯護律師奧里斯(Glen Orris)特別針對諾頓與女友討論甘偉南可能有憂慮的口供內容,要求他重說一次時,這時,諾頓突然有些情緒起伏,有些難過,奧里斯則向諾頓道歉,表示並非有意令他難過。
諾頓解釋,在他和女友討論,應該多邀甘偉南參加活動時,那時,並不知道,後來發生這些可怕的事,所以才有此情緒反應。
在諾頓作證即將完成前,諾頓在答覆檢控官問題時,意外提到,甘偉南曾告訴他,他打上網打遊戲還有錢賺,他是為一間設在香港的網上遊戲公司做事,所以有錢拿。
目前甘偉南案只進行到檢控官傳喚證人的部分,甘偉南方面的證人稍後才會出場。
檢控官提出的理論是,甘偉南為了一些未知原因,在受害人Dianna Mah-Jones及Richard Jones兩人居住的西64街家中,將兩人殘忍殺害。當時,甘所租的地點,距離受害者的住宅不到1公里。該案發生在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