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周日(15日)北角、炮台山發生多宗「福建人」和年輕人衝突,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艅麭鶪F解,於海關總部大樓附近被警員以阻差辦公拘留38小時後「踢保」,獲無條件釋放。明言會就非法拘捕提出申索的許智葶Q日正式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追討賠償。 應指揮官移步 涉阻差辦公被捕 原告為許智腄A被告為代表警務處長的律政司長。許在入稟狀沒有提及索償金額,但區院民事案件最高索償額為300萬元。 根據入稟狀,本月15日晚上11時許警方在北角正進行人群管理及驅散,身為港島區立法會議員的許智艀b場正協助一名巿民,當時警察機動部隊大隊指揮官張志偉要求許智葀凝v到馬寶道,許亦應警方要求到該處,但在11時28分遭一名警員以阻差辦公拘捕,被扣留了38小時。 許智艀b入稟狀中稱這是「非法禁錮」,他之後拒絕警方擔保,並於9月17日大約下午1時獲無條件釋放。許認為這次拘捕是非法,警方無合理理由證明他蓄意阻差辦公而將他拘捕,故此他入稟警方追討賠償及懲罰性賠償等。 【入稟編號:DCCJ5097/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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