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9月7日過百名市民在沙田港鐵站聚集,要求港鐵交出8.31閉路電視片段,最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女經理涉把月餅罐和雨傘擲向警員,上周六從越南公幹回港時在機場被捕,昨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一項襲警罪名,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10月28日再訊,其間她可於每周一至五離港赴越南公幹,但回港後的周六、日須守宵禁令及到警署報到。 45歲被告劉婉玲,報稱任職公司經理及居於沙田區,控罪指稱她於今年9月7日在沙田港鐵站襲擊警務人員劉俊豪。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涉嫌用月餅罐和雨傘襲警,不反對被告保釋及離港工作,但要守宵禁令,並申請將案件押後6周,以讓控方繼續調查,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及鑑證。據了解,警員事後感暈眩和嘔吐。 准周一至五赴越南公幹 辯方透露,被告工作是到越南工廠視察製作過程,亦是公司唯一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她每周一至五都會在越南,並出示被告的護照出入境紀錄證明。辯方稱,若法庭拒絕她離港工作,她有可能被解僱,而且控方亦不反對被告離港工作,希望裁判官批准。 主任裁判官錢禮一度擔心被告經越南潛逃到其他地方,辯方表示案件調查進度可能持續逾年,不應影響被告日常工作;控方亦回應,過去兩個月被告的出入境紀錄均是痡`公務外遊。 周末須守宵禁令 禁足沙田站 錢官終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其間可每周一至五離港到越南公幹、每周六早上6時至9時在沙田警署報到及向警方透露公幹行程;周六及周日晚上10時至翌日清晨6時須守宵禁令,但若她周一要離港工作,可批准她早於早上6時由家中直接到機場。另要禁足沙田站和附近範圍,但不限乘搭港鐵及其他交通工具。 【案件編號:ESCC2129/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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