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政府下令教育局今年底前制定政策,容許有需要的學生帶同服務犬一起在課室上課。 安省教育廳長萊斯(Stephen Lecce﹐圖)在基秦拿(Kitchener)表示,當局已向各教育局發出指示,他們必須在明年元旦日前制訂有關規定,並稱目前僅約半數教育局已有服務犬政策。他指出,教育局的政策亦必須包括一套方案,解決其他學生或學校職員如過敏和恐懼等擔憂。 該項向全省各教育局發出的指示稱,他們可按每宗個案性質,並採取一致而具透明度的程序,考慮是否容許學生帶同服務犬上課。該指示將服務犬定義為,「可為殘障學生提供支援,有益於幫助該學生接受教育」。 教育局亦必須決定如何通知家長有關服務犬在課室的情況。 陪同萊斯宣布這項政策的保守黨議員團成員費艾美(Amy Fee),過去一直爭取學校容許其兒子費基納(Kenner Fee)可攜帶服務犬一起上課。 費基納患有自閉症,且十分容易出現焦慮及崩潰的情況,費艾美表示,服務犬對費基納有明顯的鎮靜作用。 不過,安省人權仲裁庭(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卻裁定費氏家庭敗訴,原因是他們未能證明費基納帶同服務犬上課,能有助該男童改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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