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六(7日)有示威者破壞輕鐵站設施,4名青年被捕,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首案兩名被告為兄弟,涉損甡膃a公園站的八達通機和閉路電視等,控方指維修費逾27萬元,兩人獲准保釋。第二宗案件牽涉兩名未成年被告,涉損3個輕鐵站的設施,兩人還押候訊。 濕地公園站維修費27萬 首宗案件被告梁浩朗(21歲)和梁梓朗(21歲)分別報稱是攝影師及設計學院學生,各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們聯同4人在輕鐵濕地公園站損壞港鐵財產,即11部八達通機、兩部售票機及兩塊顯示屏,又在兩個閉路電視噴上紅漆,維修費為27.7萬元。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1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兩被告獲准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 第二宗案件被告分別為大專生郭逸朗(17歲)和15歲少年,被控共3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們上周六在輕鐵蝴蝶站、屯門泳池站及兆麟站損壞5部售票機、7部拍卡機及12部閉路電視,維修費尚待確定。裁判官指兩人一日內連環犯案,拒絕讓兩人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 官問禁制令適用輕鐵否 另外,3名男子上周四(5日)遭警員截查私家車時搜出鎚仔、螺絲批等,以及附有警員資料的紙張,警方調查「車cam」揭發眾人曾在車內討論如何破壞輕鐵設施。3人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當中次被告張溱煒(24歲)日前因發燒留院未能出庭,昨出院後到粉嶺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指本案控罪嚴重,加上港鐵早前取得禁制令,禁止任何人破壞車站運作,被告張溱煒仍斗膽針對輕鐵,故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押後11月27日再訊。裁判官亦問及禁制令是否適用於輕鐵,控方表示需索取指示。 【案件編號:TMCC1821 & 1824、FLCC406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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