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警隊正委託第三方獨立機構在未來2個月探討警方能否使用其他武器﹐取代現有的電擊槍(Taser)、眩暈槍(stun gun)等傳電能量武器(CEWs)。
研究報告主要從三方面評估CEWs的可替代性﹐包括CEWs替代可行性﹔使用安全性及除警方外﹐其他執法機構使用CEWs的權限及使用方式。
支持警方配備CEWs的多倫多警隊前副警察總長費德里克(Mike Federico)說:「CEWs屬於非致命武器﹐警察使用它﹐既可立刻解除犯罪分子威脅﹐卻不傷害其生命。我們從2002年開始便配備這款武器﹐現是時候全面檢討它的使用效果。」
曾有份參與設計警隊所配裝備的費德里克還說﹐所有配備CEWs的警員都經過16小時的專業培訓﹐包括什麼情況下才能使用、如何將傷害減至最少等﹐目標是減少CEWs的誤用和濫用。
加國各地的警察總長大多都支持警員配備CEWs﹐認為它對於警員現場處理情緒失控者﹐又或有精神心理問題的人﹐非常有效。
但2013年發生的耶添(Sammy Yatim)事件和2015年Andrew Loku命案後﹐引起外界對警方濫用CEWs的擔憂。而最近一宗發生在2016年、名叫Rui Nabico的精神病患者被多倫多警員使用電擊槍制服後死亡的事件﹐導致外界強烈要求警方降低CEWs的使用。
多倫多警隊一份內部報告統計﹐2018年有500宗案件中﹐警員均使用電擊槍﹐比2017年增加近200宗。負責調查有警員捲入平民傷亡案件的安省特別調查局(Ontario Special Investigations Unit)統計﹐在這些警員捲入的案件中﹐從2015年至至今﹐平均每年有9到10宗案件涉及警員使用CEWs武器。
反對警方開展CEWs調究報告的「城市種族關係聯盟」(Urban Alliance on Race Relation)主席Ngiel Barriffe則說:「我們不應把錢花在這些無價值的研究上﹐而應該投入到建設更多可負擔住房、資助貧困人口﹐以及援助那些有心理問題的人﹐這才能根止犯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