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在多場警民衝突的執法手段被批「濫暴」,特首林鄭月娥昨回應稱,在漫長衝突中,很多人都受很大壓力,她「呼籲大家以包容的態度來看每一日發生的事情」,而非壁壘分明、對立或先入為主。對於會否引用《緊急法》處理事件,她重申政府有責任審視在現行法例中,有什麼適當條文可以應用而有效處理「暴亂」情G,這工作還在進行中。 林鄭稱倘暴力減退 不需考慮緊急法 她表示,如果暴力慢慢減退或消失,政府「根本不需要再考慮去用這些法例」,她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與暴力「劃清界線」,不要再讓暴力有合理性,讓暴力持續在香港發生。 另外,大律師公會昨就警方處理公眾示威的手法發表聲明,譴責任何警隊或警務人員濫用權力的情G,強調警員作為被賦予公權及擁有各種各樣殺傷力不等的武器的紀律部隊,無論在面對市民大眾或示威者時,都不能使用過分及不必要的武力。公會稱如今只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找出事實真相,才可挽回社會對警隊的信心。 公會表示,近日有證據顯示部分警員執法時,已偏離警隊一貫高質素執法的標準,在過去數月,大量媒體拍攝到的視像和影片,顯示警員在執行驅散和拘捕示威者行動時,使用過分武力,包括不合理地施放催淚彈、近距離向人群肩膊以上位置開槍,而警方於拘捕時毆打被捕者已被廣泛拍攝。 公會稱,上周六(8.31)晚在太子站內拍攝到的視像,顯示防暴警察在無合理情G下以暴力對待市民,包括向月台和車廂內乘客,無差別地施放胡椒噴劑及以警棍毆打,而其後警員離開車廂時,並沒有作出任何拘捕。公會指會員向被捕者提供法律支援時,曾在警署遭受多番無理阻撓;被捕者亦投訴在拘留期間受虐待,導致身體受傷需要送院或接受治療。 公會批評,執勤警員沒有在制服上展示任何可以辨識身分的記認,製造一種警方不用問責、能逃過監察的意識,警方其後的解釋牽強,不能服眾。 律師會譴責暴力 提欺凌警家屬 律師會昨發表聲明,譴責各種形式的非法暴力,「特別是對警察使用汽油彈、對警察家屬擬作出攻擊及欺凌其在校園的子女」。律師會稱,留意到公眾嚴正關注警方對港鐵站內乘客施加不必要武力一事,促請相關執法部門認真看待有關事件,徹底和公正地調查。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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