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提出為期五年的試點計劃,擬允許電動滑板車(e-scooters)在安省上路。但殘障者權益倡權人士周五表示,該計劃帶來重大安全風險,政府需要在批准前審慎考慮。
本周早些時候,安省交通廳提出想法,欲將電動滑板車合法化,允許它們在任何單車可行駛的地方使用。目前,電動滑板車在私人地方以外行駛屬於非法。
提案周三在安省的監管登記處悄然發布。政府最初向公眾提供48小時的時間來評議提案,後來將截止日期延長至9月12日。
無障礙出行倡權人士表示,儘管諮詢延期,公眾恐仍無足夠時間作出重要反饋,而該計劃很可能為殘障人士甚至正常人帶來風險。
安省殘疾人無障礙法案聯盟(Accessibility for Ontari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lliance)主席列普夫斯基(David Lepofsky)說 :「這些滑板車是由無牌照的人在公共場所駕駛的機動車輛,沒有車牌且沒有保險,這給整個公眾帶來了安全問題。」
政府為擬議的試點計劃制定了一系列規則,但沒有提供開始日期。預期的規定包括要求駕駛人最低年齡16歲和禁止載客。滑板車最高運行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2公里,還必須裝喇叭或車鈴,前後燈,重量不能超過45公斤。
政府表示,其提案將允許開展可行性研究,以促進「環保型車輛」的道路安全,同時「促進商業創新」。
為失明或視力喪失人士倡權的CNIB基金會發言人格雷科(Lui Greco)表示,政府提案中規定的規則,沒有考慮到滑板車在人行道上駕駛的可能性,這種濫用是不可避免的,對盲人造成了特別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