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日,就甘肅省武威市前副市長姜保紅(圖)受賄一案,甘肅定西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姜保紅一案所涉罪名很常見,例如「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和「對按組織審查」,以及利用職務之便助他人晉陞,大體不外乎是貪贓枉法和結黨營私,不過在紜紜罪名中有一條最引人注目:「搞權色交易,謀求職務晉陞等不當利益」。 《財新》7月報道,現年45歲的姜保紅在大學時期已是校花,畢業後一路透過性賄賂,10年間由小科員升至副處長,至2016年官拜副廳級的武威副市長。報道更稱其先後與40多名官員發生性關係,其中有17人是領導級,包括時任武威市委書記火榮貴。 7月18日,火榮貴因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和濫用職權,同樣在定西市中院受審,「搞權色交易」亦是其罪名之一。據報道,武威在火榮貴治下,於2016年曾以涉嫌嫖娼為由,行政拘留《蘭州晨報》駐武威記者張永生,疑為報復其發布「武威地區負面新聞」。 武威記者被控嫖娼勒索 其後甘肅省檢察院核查工作組稱,張永生「嫖娼」一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然而卻指其以「報道負面新聞」要脅多個單位和個人,並稱「張永生供認不諱」。至火榮貴去年落馬後,這宗「抓記者」事件也獲重新審視,有內媒更直指是武威當局「自編自導」。 其實在落馬之前,火榮貴「霸氣」作風早已傳遍國內,獲網民戲稱為「火書記」,而武威官方於2月亦印證這一觀感,總結火榮貴言行如下:「辱罵毆打領導幹部和身邊工作人員」;「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把主政的地方視為私人領地和獨立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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