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上流傳新屋嶺拘留中心被捕者遭強姦,北區醫院昨稱無相關傷者表示曾被性侵或強姦,但證實有人手部骨折並要施手術。警方昨就骨折解釋稱,制服是指扣上手銬為止,若遭反抗會以合適武力制服。 兩人骨折一需施手術 醫管局新界東醫院聯網總監羅思偉昨表示,北區醫院於本月12至13日接收了30名來自新屋嶺拘留中心的病人,其中20人留院,兩名骨折傷者中一人需施手術,全部傷者情G穩定並已出院。羅續說,當中無病人表示曾被性侵或強姦。 羅思偉續說,保障病人私隱對醫護人員來說「相當相當重要」,若有病人由警員帶到醫院,診症期間醫護可向警察表達,第三者不適合逗留在診症範圍,又說這是醫院一貫做法。至於有否未能邀請警員離開,羅思偉指沒有收到相關報告。 至於有傳警員要求醫護只可每日為被捕傷者診症一次,羅思偉說沒有資料,「邏輯上而言,醫生是據病人病情提供適當治療,不會因第三者要求而限一天看一次」。 被問骨折 警:壓地非即制服 就有報道稱新屋嶺有被捕者骨折「只得層皮連住」,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翻查資料後配對不到是哪個被捕者,呼籲「蒙面接受訪問、聲稱是護士的人」向警方提供資料。至於制服被捕者為何會令對方骨折,江永祥表示,按壓在地上不代表已制服,而要扣上手M為止,若遭反抗警方會以合適武力制服。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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