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送中示威活動遍地開花,各區都出現連儂牆,惟立場不同者在連儂牆旁的衝突不斷。其中一名六旬漢為阻止途人撕走紙張而起爭執,並用腳踢途人腹部,早前被控普通襲擊,昨獲改判自簽守行為。 被告梁炳全(63歲)為肉檔東主,他上月11日晚上在九龍灣巴士站旁的連儂牆,目睹65歲事主周惠祥撕走連儂牆上紙張,被告上前阻止時兩人發生爭執,其間以右腳踢事主的腹部,有人報警。 事主稱,認為公眾地方貼有紙張屬不當,故撕走牆上便利貼。事發時無閉路電視拍到過程,也無獨立證人。 被告早前被控一項普通襲擊,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他同意案情,控方撤銷控罪,裁判官改判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其間不得對任何人尤其事主作出或企圖作出使用武力的行為。 【案件編號:KTCC1395/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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