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周日(11日)尖沙嘴警署外爆發警民衝突,一名戴頭盔及眼罩的女子疑遭布袋彈擊中頭,眼球爆裂受傷;警方昨日說,當晚警署被攻擊期間,現場指揮官採取「保衛警署行動」,承認曾發放催淚彈及「10槍以下」布袋彈,稱當時發射布袋彈的目標為攻擊警署的示威者。 警方近日就事件展開調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交代調查進度。他說,警方已做現場勘察,與有關的人會面,包括警員,另亦看過閉路電視及網上片段、警方紀錄和查詢專家意見。 李桂華稱,目前已肯定的,是當晚6時40分,警署被示威者包圍,有人用汽油彈、彈珠攻擊,防暴警察7時半到場支援,其間街上無警員。他說,7時24分,一名女子在彌敦道巴士站接受救護人員治療,事主倒地前,附近的警署被猛烈攻擊。不過,警方仍未掌握傷者受傷位置、她之前做過什麼行為、與周圍示威者的距離、其傷勢及當時使用的保護器具等,再次呼籲她聯絡警方。 未掌握受傷位置 再籲聯絡警方 李說,警署被襲擊時,現場指揮官採取保衛警署行動,警員曾在個別位置射催淚彈及布袋彈。他稱,使用布袋彈須瞄準目標,事前須警告,並會有紀錄,旁邊須有督導人員。被問當時射擊布袋彈的目標是什麼、一共發射多少發,他說目標是攻擊警署的人,至於發射總數他稱「不記得」,僅回應是「10槍以下」,亦沒提供布袋彈使用指引。 另外,監警會專案組正調查6月9日至7月2日的示威活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說,警方已和監警會專案組舉行3次會議,警方同意提供有關使用武力守則的詳細資料,正在整理,而監警會昨早曾往機動部隊總部了解。據悉,昨日監警會到總部觀察約兩小時,警方展示如何用武器,包括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彈、海綿彈、胡椒彈的試射環節,但昨未有時間看使用這些武器的守則。 6?9起拘748人 115人落案 警方稱,由6月9日至昨日,警方共拘捕748人,有115人被檢控;累計177名警員受傷;共發生76次警署遭包圍及襲擊。他並說,警方前日拘捕17人(15至61歲),他們涉非法集結、非法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爆竹煙花、串謀侮辱國旗、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疰a、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意圖縱火等;前日行動中警方共使用35發催淚彈及1發橡膠彈。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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