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政局不明朗﹐令不少人興起移民念頭﹐一些已回流香港的加拿大永久居民亦積極考慮二次回流。然而﹐上世紀大批港人因「九七」問題﹐移民加國﹐但基於各種原因﹐未坐滿移民監﹐便回流返港﹐一走便十幾廿年。當時﹐加拿大政府尚未有楓葉卡﹐這類永久居民如今想再回到加拿大居住就會出現問題。
移民顧問王文詩表示﹐聯邦政府幾年前實施新政策﹐凡永久居民必須持有有效楓葉卡(即永久居民身分證)﹐才可返加拿大。沒有楓葉卡但又是永久居民﹐以為直接申請電子旅遊簽證(eTA)﹐便可暪天過海。但其實不然﹐因為只要系統一查﹐就會發現eTA申請人原來擁有永久居民身分。
此時﹐當事人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取消永久居民身分﹐再申請eTA。這樣﹐雖可進入加境﹐但喪失永久居民資格﹐日後要以移民身分在加拿大居住﹐就要重新辦理移民。
如選擇保留永久居民資格﹐當事人就要到駐港加拿大領事館申請永久居民旅遊證件(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 (IMM 5529) )。但申請此證並不容易﹐當事人必須提出合理原因﹐解釋為何作為永久居民﹐卻在海外生活多年。
王指出﹐一般來說﹐兩種情況下﹐申請永久居民旅遊證件比較容易獲批。一是作為永久居民的當事人﹐要陪伴在本身是加國公民而又在海外居住的配偶﹔又或被加拿大公司派駐海外工作,但當事人都必須提供足夠證據證明。
如無法符合以上兩項條件﹐那就要用其他人道理由解釋。
一旦放棄了永久居民身分﹐日後重新申請移民﹐會否因為過去曾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而更難或更易獲批﹖
王則稱﹐當事人再申請移民﹐與他們過去曾否擁有永久居民資格沒有關係。聯邦移民部只會根據當前的移民條例及申請人本身的條件﹐重新審核。
她表示﹐過去2個月﹐接到不少這類查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