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周日(11日)的示威活動中引發尖沙嘴警署外的衝突,警方拘捕30人;17人周一提堂,16人被控非法集結、1人被控暴動,當中3人留院缺席耹訊,其中兩人昨出院後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辯方投訴,一名被告被捕時疑遭警員以圓盾壓斷他的手臂致骨折須打石膏,另一名被告被警棍打,額頭側和手臂有瘀傷。 16人被控非法集結,控罪指他們本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彌敦道,連同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3名被告劉維穎(18歲)、郭嘉輝(21歲)和莊嘉灝(24歲)報稱不適,周二仍留醫,昨莊嘉灝和郭嘉輝出院後到庭應訊。 代表莊嘉灝的律師前日透露,他左手骨折仍留醫。昨日上庭時,莊嘉灝左前臂打石膏,須以手掛固定手臂。辯方透露,警方在完全制服莊嘉灝時下,以圓盾壓其左前臂導致他骨折,需定期覆診,惟庭上沒處理其投訴。 另一被告稱被警棍打頭手臂 另代表郭嘉輝的律師在庭外表示,郭嘉輝被警方以警棍打額頭側和手臂,兩處仍有瘀傷。另一名被告劉維穎,因頭部受傷仍然留醫。 裁判官批准莊和郭以5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遵守宵禁令、定期到警署報到和居住在報稱地址。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下午再訊。 【案件編號:KCCC2120/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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