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傳媒人潘小濤昨早在facebook轉載警隊內部消息指出,「警察總部爆發手足口病」。警方向本報確認,警察總部於上月下旬有數名警務人員確診手足口病。衛生署表示,衛生防護中心暫未接獲有關呈報。根據法例,手足口病不屬必須呈報的傳染病。 警方向本報確認,警察總部於7月下旬有數名警務人員確診手足口病,相關人員現正休假或已復工。為確保其他人員免受感染,管方已按指引於相關地方作徹底清潔和消毒。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本港共有50種須呈報的傳染病,所有註冊醫生若發現懷疑或證實屬須呈報的傳染病,均須通知衛生防護中心,惟不包括手足口病。中心鼓勵院舍或學校通報懷疑爆發個案,以便調查及控制感染。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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