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陸豐烏坎前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2016年準備帶領村民上訪前夕被強制帶走,其後被判囚3年1個月,在陽江監獄服刑。昨日,林祖戀終於告別鐵窗,刑滿出獄,但仍受嚴密監控。消息人士轉述林的家屬指出,從林祖戀被帶走、被批捕到落案起訴、一審和二審判決、移送監獄,家人從來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件,質疑法治何存。明報記者
林家人全程被「護送」 住宅裝天眼
知情人士對本報稱,林祖戀家人昨日清晨到陽江監獄接林,75歲的林祖戀身體和精神都「還可以」,兩年前在獄中跌倒骨折的左膝也恢復良好,他將先在珠三角親屬住處休息幾日,再返回烏坎,但仍需視健康及安全情G而定。該知情人士還透露,當局雖無明言不准林祖戀回鄉,僅問過計劃去哪堙A但嚴密監視林家人,日前除叮囑不可接受傳媒訪問外,還主動詢問他們是否需要幫手去接林出獄,遭拒絕後改稱陪同去接。昨日,懷疑來自汕尾市及陸豐市兩級政法委的人員分3輛私家車全程「護送」林家人,在陽江監獄門外也有很多公安和便衣。消息人士說,林祖戀昨日所住的地方、屬於其家人的物業,門口被裝上監控錄影。
消息人士轉述林祖戀家屬指出,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件,包括判決書,在官方平台中國裁判文書網也檢索不到。家人質疑,法律程序不全,當局卻一直派人監控、施壓,包括在林身體抱恙後仍堅拒保外就醫申請,「這是什麼世道」。本報曾報道,這3年來林祖戀的家人獲准每月探監一次,當局將所有談話錄音上報到省一級。
烏坎抗爭領袖 受賄罪成判囚逾3年
烏坎村民2011年為抗議官員私賣土地上街,爆發警民衝突,又有被捕者離奇死亡,引發全球傳媒關注。後來官民達成一致,廣東省妥善處理維權事件的「烏坎經驗」及該村落實基層直選、村民自治的情G,一度被外界視為內地民主現曙光。但事過多年失地未歸,民怨再起,林祖戀決定召開村民大會商討上訪事宜,2016年6月18日凌晨,即開會前一日,林在家中被帶走。其後烏坎村民連續遊行80多日,最終當局以橡膠子彈鎮壓,大量村民被捕及判刑。
律師回應查詢:跟你沒關係
林祖戀被控「受賄、串通投標、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3項罪名,並簽署「不請律師」聲明,但獲當局指派辯護律師王波和方振宏。一審裁定除「串謀投標」外,其餘兩罪成立,判囚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林最初表示認罪不上訴,但其後提出上訴,遭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家屬在他入獄1個多月後,才知他在陽江服刑。2017年5月,林祖戀跌倒左膝骨折,後又驗出患肺結核,獄方稱事因「雨天路滑」。
本報昨致電林的兩名律師查詢法律文件沒有送達家屬一事,王波一聽林祖戀案即稱「沒空」並掛斷電話,方振宏則說「跟你沒什麼關係,時間太久了,忘記了,不知道」。消息人士稱,林家人不認可這兩名律師,沒有與他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