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逾百示威者前晚在馬鞍山警署外聚集,警方其後在無警示下,一度在新港城中心附近向行人天橋開槍發射數發胡椒球。有人權組織批評警方濫用武力,認為警員生命當時並無受威脅,亦未有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場面。 警:會跟從嚴格指引辦事 警方昨早就近日多個集會及遊行的安排見傳媒,被問及前晚警方為何在無警示下發射胡椒球,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強調警方使用武力上有嚴格指引,亦會跟從指引辦事,未有掌握事件細節,會稍後交代。 居於馬鞍山約30年的何小姐事發時身處距離「速龍小隊」約5米,監察警方有否濫權行為。她說,當時行人天橋上有途人大聲要求警察「快屭哄v,又以粗言穢語指罵警員,有途人以雨傘敲擊欄杆,她形容橋下的速龍小隊成員「情緒失控」,向行人天橋發射5至6發胡椒彈,並以強光照射天橋,當時天橋上約有10餘人靠窗。她說,速龍開槍前沒有舉旗警告,亦聽不到警方作出口頭警告,當時橋上無人衝擊或擲下物件。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警方前晚是濫用武力,根據網上片段,天橋上的市民只是高叫口號或與警員口角,並無向警員拋擲雜物,警員生命無受威脅,警方無合理理由發射胡椒球。 遇言語對抗 警手冊倡口頭勸喻 本報翻查警方《程序手冊》第29章有關武力使用層次的章節,顯示若遇到言語上的對抗,手冊建議警員以口頭勸喻或設立鐵馬阻隔等方式解決;只有遇到致命武力攻擊才建議使用槍械。 警方昨早在馬鞍山警署外架設10多個巨型水馬及金屬活動閘,以防示威者衝擊。涉事行人天橋玻璃圍欄則仍留有多個胡椒彈痕,有市民在玻璃上貼上告示貼,化身「連儂牆」,表達對警方開槍的不滿。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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