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士嘉堡一業主自家前院鋪設人造草皮面臨1400元市政罰款﹐業主被迫移除但希望市府修改有關附例﹐允許市民使用人造草皮美化環境。根據「侵犯通知」要求﹐如果不移除人造草皮﹐將面臨1400元處罰。女屋主Sangeeta Gounder最終選擇了妥協。
本報曾向萬錦市和烈治文山2個市府查詢,獲回覆未有相關的市府附例。
她無奈表示:「為了避免被處罰﹐我不得不遵守市府規定﹐但我仍然希望市府修改有關附例﹐允許市民使用人造草皮美化環境。」
3年前士嘉堡業主Sangeeta Gounder在自家物業前院鋪設了人造草皮﹐既看起來平整美觀﹐又不再需要費時費力維護保養。然而今年5月市府向她發出「侵犯通知」﹐要求她移除﹐理由是根據多市有關附例(Toronto bylaw)﹐物業前院的覆蓋物最少75%必須使用「軟性景觀」(soft landscaping)﹐而人造草皮屬於堅硬表面。
Sangeeta Gounder感到非常震驚﹐因為自從鋪設人造草皮後﹐許多經過她物業的路人都誇獎她的前院美觀整潔﹐去年在市府舉行的一個家庭景觀競賽中還獲得「美麗前院獎」(Beautiful Front Lawn Garden Award)。
Sangeeta Gounder打電話向市府質疑﹐市府給出理由是﹐「人造草皮不像天然覆蓋物那樣快速排水﹐在暴雨或者大雪融化後可能增加積水乃至洪澇的風險。」
Sangeeta Gounder反駮說:「過去舊式的人造草皮確實存在排水問題﹐但我使用的是新產品﹐早已沒有這些問題。而且為了避免積水﹐我還特意在草皮底下2呎深安裝了排水設施。」
前多倫多市議員斯廷斯(Karen Stintz)4年前也面臨同樣問題。2015年斯廷斯掛牌出售的物業因為前院鋪設人造草皮接到市府「侵犯通知」﹐要求移除。2016年物業雖然已售出﹐斯廷斯還是替物業買家支付了移除人造草皮的費用。
斯廷斯表示:「人造草皮早已被廣泛使用和接受﹐我不明白市府為什麼還把它列入堅硬表面﹐禁止在前院鋪設。現在製造的人造草皮﹐滲水性非常好﹐根本不存在排水問題。」
斯廷斯在當議員期間曾企圖推動市議會修改有關附例但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