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今年2月在西灣河太安樓搗破一武器庫,搜出氣槍、胡椒噴霧、電槍、一袋屬爆炸品的硝化纖維素粉末、彈簧刀等,一名16歲少年被捕。他昨在東區區裁判法院承認3項罪名,求情時出示優異成績表稱,他全級考第三,數理化成績在全級頭5名內,強調無證據顯示利用上述物品作非法、損害社會、傷人等用途;不過裁判官考慮控罪嚴重,決定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要求控方尋求另一種方式處理此案。 就讀中四的被告冼釗霆,承認各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管有爆炸品及管有違禁武器罪名,暫准繼續保釋候判。控罪指被告於2月20日在西灣河太安樓一單位內,分別無牌藏有1支長槍型氣槍連6個彈夾、1支胡椒噴霧及兩支電槍;另在同日同地藏有爆炸品,即1袋約85克粉末含硝化纖維素、101支電火柴、1個無線發射器及1個連同兩個電池的無線接收器,以及藏有違禁武器,即3把彈簧露出刀刃的刀及1把重力刀。 射擊學會會員 官稱控罪嚴重 辯方求情時讀出被告於2018/19年度的成績表顯示,被告成績優異,是射擊學會會員,曾獲8次優點、6張獎狀及擔任義工工作,無證據顯示被告該些物品作非法、損害社會、傷人等用途。惟裁判官指控罪嚴重,案發時被告剛過生日數天,購入物品時可能只有15歲,決定押後判刑。 案情稱,警方於案發當天早上9時50日持搜查令到涉案太安樓單搜查,找出無牌氣槍、胡椒噴霧、一袋含硝化纖維素的粉末、違禁武器等,被告被捕,並在警誡下承認這些物品都是他在內地、網上及不知名的氣槍店購入,亦曾在家中兩度燃點粉末。 【案件編號:ESCC4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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